一、在校在籍学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若变更,须填写附件《高等学校学生更改关键信息申请书》(纸质版一份,需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二、其他材料:变更后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需包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信息更正页)。若属更改身份证号,应出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三、所有材料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受理时间:10个工作日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更改关键信息申请书(姓名或身份证号或民族)及相关说明(20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