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13 号
关于做好2016年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紧急通知
学校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类型
国内接受访问学者分为一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和骨干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
二、资格条件
接受一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单位应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所在单位的博士生导师或学术造诣深的教授。
接受骨干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单位原则上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及博士后流动站,指导教师原则上为所在单位的在职博士生导师,主持或承担了重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
获得接受骨干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单位、学科和导师均可以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和导师填写《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并于2016年1月18日下午下班前 将电子版发送到gxmdszk2016@163.com,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 3260232
附件:《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