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3〕114号
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大学本科教育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学术探讨和研究的实践过程,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务必充分重视毕业论文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认真实施,真正实现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为了进一步加强对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审查指导老师资格、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题和选题、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和质量、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评分、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有关奖项评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好总结及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学院于10月8日前将确定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交教务处实践科存档备案。
二、落实过程管理的有关制度,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一)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
1.指导教师应由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有硕士学位的助教必须与1名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合作导师”身份)共同开展指导工作。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5人。
2.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帮助和指导学生确定选题,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指导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计划;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指导学生搜集、查阅文献资料、科学研究的方法以及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定期指导、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并填写指导记录(附件5);审阅论文初稿或检验设计(实验)结果,提出修改与改进意见;撰写论文评语。
3.各学院要强化指导教师职责和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考核评估,确保指导教师的精力和指导工作到位。
(二)落实选题制度
1.各学院向指导教师布置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也可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向教师们征集选题。
2.各学院组织本院学术委员会结合专业要求审查选题,分专业确定选题,并组织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附件2),并进行汇总,在学院备案。各学院于10月8日前将确定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和电子档(发送至gxmdsjk@126.com)交到教务处实践科进行备案。
3.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切实落实一人一题的原则,且尽可能不与前一届重复。对确实需要几位学生共同完成的项目,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毕业论文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后方可更改。
(三)落实讲座制度
各学院及时向学生公布经审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组织有关教师有针对性的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方面的专题讲座,让学生明确论文(设计)的选题、内容、任务和目标、研究进度、基本要求及写作规范等。要求学生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提纲,同时要求参加实习的同学在实习期间收集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材料。
(四)落实质量检查制度
1.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开题,填写开题报告(附件4),开展调查、实验、查阅资料,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在指导教师个人对自己所负责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论文选题、论文写作格式、师生交流情况、教师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意见等方面进行专门复查。
(五)落实答辩资格审查制度
1.2014年3月,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初步定稿后,指导教师逐项填写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表,对其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总分低于标准的学生,不予参加答辩或推迟答辩。
2.2014年3月21日前,各学院收齐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以专业班级为单位集中提交给教务处实践科(发送至gxmdsjk@126.com),由教务处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每个毕业班按5%的人数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测不达标者,按 《广西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教务﹝2012﹞17号)处理。
(六)落实答辩制度
2014年4月,各学院要按照要求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按答辩评分标准对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的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进行严格把关,各专业所评定的论文总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论文的数量不超过20%。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经指导老师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同意可参加二次答辩。
(七)落实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制度
1.2014年5月10日前,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等级评选出参评校级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审。
2.参评校级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要经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检测不达标者,则取消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资格,同时按《广西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教务 〔2012〕17号)处理。
附件: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4.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6.《广西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
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教务
〔2012〕17号)
7.《广西民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
计)成绩评定与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教务〔2012〕18号)
8.《广西民族大学关于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撰写毕业
论文(设计)的规定》(民大〔2012〕38号)
9.本科毕业论文模板(文科)
10.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理、工科)
11.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表格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