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第四批校级优秀实践教育基地的评选工作。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答辩评审,评选出8个基地作为我校第四批校级优秀实践教育基地。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 |
基地名称 |
1 |
外国语学院 |
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实践教育基地 |
2 |
文学院 |
南宁市第三十四中学实践教育基地 |
3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实践教育基地 |
4 |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南宁市外国语学校实践教育基地 |
5 |
化学化工学院 |
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 |
6 |
法学院 |
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实践教育基地 |
7 |
海洋与生物技术学院 |
广西科学院北部湾海洋研究中心实践教育基地 |
8 |
商学院 |
电子商务综合实训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
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并以纸质材料形式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3260363。
教务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