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0 16:25 点击数:

退学  

1.学生申请退学

要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学生将本人申请(亲笔签名)及家长意见材料(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交到学院。,教务处学籍科签署意见。,教务处领导签署意见。,以学院名义通过OA写请示,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若因死亡,如有死亡证明,则提供复印件)。


校领导签署意见。2.学校予以退学或注销学籍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民大[2017 ]183号 第六章里的退学管理规定,符合退学情况的学生


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退学异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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