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6 17:27 点击数:

〖申报时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通知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受理科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办事程序〗

1.申报人向学院办公室提交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资源共享课、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项目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文档。

2.学院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属意见后统一汇总,附学院汇总表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4.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专家初审意见,最后确定推荐项目。

5.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负责将获推荐项目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地 址:中国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电 话:0771-3262520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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