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质量工程项目、专业建设经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6 17:26 点击数: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受理科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

〖办事流程〗

1.项目负责人将签属有经办人、证明人、领导审批意见的发票粘贴到原始凭证粘贴单。(注:如果单张发票内容开具为计算机设备且超过捌佰元,需到设备处开具入库登记凭证)。

2.项目负责人凭发票到高教研究室登记报销金额,签属意见。

3. 项目负责人凭高教研究室的意见到教务处领导审核签字。

4.项目负责人凭教务处领导审核签字到教务处办公室开具内部支票。

5.项目负责人凭内部支票和原始发票到财务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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