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和各学院的通力配合下,本学期本科专科和预科教学工作运行平稳,各单位调停课工作逐步规范。现将第6-18周各学院(教学部)调停课(不含代课)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课情况统计
学院(教学部) |
系统填报调停节数(课时数) |
审核通过的调停节数(课时数) |
审核程序停在学院节数(课时数) |
外国语学院 |
52 |
35 |
2 |
大学英语教学部 |
38 |
35 |
0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57 |
31 |
0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31 |
29 |
0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8 |
16 |
0 |
国际教育学院 |
39 |
19 |
9 |
预科教育学院 |
22 |
11 |
11 |
管理学院 |
36 |
11 |
6 |
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 |
4 |
4 |
0 |
化学化工学院 |
18 |
10 |
8 |
教育科学学院 |
20 |
15 |
3 |
理学院 |
12 |
5 |
3 |
人民武装学院 |
7 |
7 |
0 |
文学院 |
6 |
4 |
0 |
法学院 |
32 |
4 |
10 |
传媒学院 |
23 |
3 |
0 |
艺术学院 |
7 |
2 |
0 |
商学院 |
9 |
0 |
6 |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
14 |
0 |
14 |
合计 |
445 |
241 |
72 |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教师严重超出《广西民族大学调停课管理规定》的调停课次数。截止到统计时间个别学院个别教师已严重超出了文件规定的调停课次数,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等单位存在该问题较为突出。
(二)个别学院对《广西民族大学调停课管理规定》把关不严,对不符合《广西民族大学调停课管理规定》的调课申请擅自批准。外国语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和传媒学院存在该问题较为突出。
(三)个别教师调停课事由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无法判断具体事由。有的老师直接在“因公、因私”栏选择,过于随意。“调课类型”应该选择“部分调课”而非“停课”。
(四)申请审批不及时。部分教师提交调课申请以后,没有及时跟进,学院审批不及时,导致超过了原排定的上课时间还未审核,违背了“正常情况下,申请调停课的老师必须比原定授课时间提前2天完成全部审批手续”的规定。
其中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14学时)、预科教育学院(11学时)、法学院(10学时)、国际教育学院(9学时)、化学化工学院(8学时)存在该问题较为突出。
本次通报所列出的学院,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不推诿,不敷衍。各学院要切实行动起来,抓师德、整师风,严课堂、兴教学,促发展、谋未来,不断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调、停课管理,严格调、停课审批,对各类会议、出差、进修活动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严格审查因私调课事由,尽量减少或避免调、停课, 除不可抗拒因素、老师身体状况或直系亲属、配偶发生紧急事件以外,原则上都不接受调、停课申请。外出调研、会议、培训、社会服务等因素一律不允许作为调、停课申请理由。
任课教师应主动跟进调课申请的审批情况,审批流程完成以完成通过审核以后,必须打印审核表送相应楼栋教室管理员、学院教学办存档。
特此通报。
教务处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