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83号 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9 17:25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1973号),南宁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展开,为做好我校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我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注:在校硕士研究生请到南宁市教育局指定的部门(南宁市办证大厅相关窗口)进行现场确认,不由我校统一受理。

二、网上申报时间和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59日—52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全国教师资格网站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7:00-24:0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逾期不上网申报,将视为不申请学校统一认定教师资格,学生可自行前往南宁市办证大厅办理。

三、提交材料和要求

(一)体检报告(医院盖章,体检结论“合格”。)

(二)认定照片1张,照片背面铅笔写上姓名、班级、学号。(必须使用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照片,并且所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及体检表照片同一版。)

         访问下面这个网址即可下载毕业证照片     http://120.25.125.182/getmyphoto   

 学生将现场确认材料提交到各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由各学院小组材料收集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统一组织,集中办理的原则,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中报教师资格的通知发动、材料填报指导、汇总工作。

(二)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就业工作直接相关,意义重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的工作。要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建议由分管毕业班就业工作的学院领导牵头,教学副院长参与,明确由负责毕业班工作的辅导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三)请各学院于515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3),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四)学院以班为单位,将照片和体检表分别按学号进行排序、汇总、装袋。

(五)各学院于527日前将本学院学生申报材料统一交教务处(逸夫楼111),由教务处集中办理。超过我校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请自行到南宁市办证大厅办理。

(注:未经学院汇总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材料送审及证书打印

6月5日前由教务处组织有关学院统一交材料至南宁市教育局。材料齐全并审核通过的学生预计在630日前可领取教师资格证。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及方式:陆老师,3260231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必看)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3.2019届本科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安排表

4.网上申请操作指南

5.《南宁市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1973 号)

(注:以上附件均可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或我校教务处主页上浏览下载。)

                     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9年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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