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关于统计教授、副教授担任本科教学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学水平,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关于“完善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实现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等文件精神,并根据《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民大〔2015〕16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人员对2018—2019学年度聘任在本部门的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为本校本科生授课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在《2018-2019学年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于2019年3月11日中午下班前完成统计工作,将统计表交到教务处教务科陆瑛老师处,(纸质文档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44861031@qq.com)。
二、各学院要认真核实,做到不重复不缺漏数据。
三、我处将对各教学单位统计好的教授、副教授授课情况进行汇总、核实,报学校同意后第三周起在学校内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8-2019学年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
2.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民大〔2015〕163号)
教 务 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