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6〕20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我校师范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广西高校师范生演讲比赛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76号)要求,为加深师范生对教育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师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展示未来教师风采,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6年师范生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师范专业学生,参赛学院和专业详见附件1。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学院选拔赛
12月9日-13日,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开展。
(二)校级决赛
12月15日上午8:30,教务处(1坡9栋)二楼会议室,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到场准备。
三、比赛内容
(一)主题演讲。演讲要围绕“明天:我与我的学生”的主题,结合自己对教师职业的认识和理解,突出亮点,争做”“四有”好老师,凝聚正能量。选手参赛时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即兴演讲。由选手抽题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并且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区赛。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精心组织院赛,层层选拔,推荐出优秀选手参赛,并于12月14日中午前将参赛选手基本信息表(附件2)打印盖章后交至教务处115室,电子版发送至sjk115@126.com。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和电话:刘老师,3260363。
附件:
1.推荐选手名额分配表
2.比赛选手基本信息表
3. 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广西高校师范生演讲比赛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76号)
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8日
附件1